隨著歐盟十月即將啟動碳邊境調整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CBAM,亦即所謂的碳關稅),全球正式迎來碳錢時代。淨零碳排不只關乎氣候危機,更將落地成為有形的貿易成本。臺灣的新能源布局迎合全球局勢變遷,亦對國家競爭力有深遠而關鍵的影響。
今年三月聯合國IPCC(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,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)發布了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。報告中指出,無論碳排減緩情況如何,《巴黎協定》的限制升溫目標幾乎不可能達成,本世紀地球將持續升溫是既定的事實。
2022年烏俄戰爭白熱化,歐盟各國苦於能源不足,矢志戒斷對進口能源的依賴,此戰不僅刺激歐洲再生能源各項基礎建設,也可預期的改變了全球電力結構。國際能源總署(IEA)公布再生能源將於2025年取代燃煤成為最大電力來源;歐盟將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自40%上修至45%;美國亦通過了史上最大的氣候投資法案,投入3,690億美元支持能源安全和氣候變遷,其中風電、光電、儲能、電動運具、綠氫與負碳技術皆為法案重點項目。
臺灣自覺面對嚴峻的氣候變遷挑戰,積極投入努力,為了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,制定了明確的2050淨零碳排路徑,透過提高能源效率、大幅擴展再生能源發電能力,以及推動綠色交通等方式,積極降低碳排放,以確保永續發展。以減煤、增氣、展綠、非核四大能源轉型目標,促進太陽能、風能、儲能技術的發展,並逐步淘汰化石燃料使用。另外,臺灣也積極推動5+2產業轉型,以促進經濟結構的多元化。不僅能夠應對氣候變遷,更能創造出更多綠色就業機會,促進經濟繁榮,也為地球的未來盡一份力量。
臺灣西部是再生能源的主要建置區域,因為亞熱帶與強烈的海峽風速造就臺灣光電與風電的天生優勢,但仍以太陽光電為主戰場,以台南的2.5GW裝置容量為首,年發電量約為33億度,相當於95萬戶年家庭用電。光電一直是再生能源的重中之重,截至2022年為止,光電模組累積設置量達10.22GW,占比超過四成。
臺灣現行的再生能源政策主要依循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與《電業法》,期望透過階段性目標,逐步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的藍圖。以光電而言,地狹人稠的臺灣需要謹慎規劃土地利用,優先從鹽灘地、地層下陷區、受污染土地、水庫埤塘等地區設置地面型光電,並加強推廣一地多用的「漁電共生」。藉由光電設備以及智慧養殖系統的導入,傳統養殖業有機會提升產能,改善養殖環境,也較能適應逐年升高的氣溫,減緩氣候衝擊帶來的損失。另一方面,都市中的光電則期望透過修法,規範未來新/增/改建物也要設置光電,並透過調整裝置設置門檻與創造「公民電廠」來克服違建及產權的問題,激發屋頂型光電的最大效應。
能源轉型在世界各國都有其困境與挑戰,如何在環境、政策與社會之間取得共識是轉型中最重要的一環。如日本結合觀光、生態與農業的營農型光電,或是德國結合生態棲地的共融光電、鼓勵在地居民參與的能源合作社,都是非常值得借鏡的國際案例。
文章授權轉載自《今周刊-迎向永續系列報導》(連結網址 : https://www.businesstoday.com.tw/article/category/183027/post/202309110014/)